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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卫生防病防疫工作

1998-09-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

做好卫生防病防疫工作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防病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今年入夏以来,我国长江和嫩江、松花江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全流域性特大洪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军民万众一心,团结奋斗,抗洪抢险斗争已经取得决定性的伟大胜利。目前,灾区的救灾工作进展顺利,卫生防病防疫工作经过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明显效果,尚未发生疫病的大面积暴发流行。根据国内外的历史经验,大灾之后易有大疫。由于今年我国特大洪水灾害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受灾人口多,所以对灾区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危险决不可低估。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目前正值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特别是洪水灾害增加了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可能性。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灾区的卫生防病防疫工作。卫生防病防疫不仅是遭受洪灾地区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全国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后一段时间,是深入开展卫生防病防疫工作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全国特别是灾区卫生防病防疫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灾后无大疫。救灾防病工作是整个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洪水退后,救灾防病工作更加重要。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及卫生部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救灾防病的重要指示,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疫病流行的紧迫性、严重性和长期性要有足够的认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疫。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把卫生防病防疫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要像“严防死守”大堤那样,对确保灾后无大疫实行责任制。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管部门的责任,领导同志要深入救灾防病工作第一线,组织实施救灾防病预案,协调各部门和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救灾防病工作。防病防疫工作不仅是卫生部门的事,其他部门也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协作。

二、加强疫情监测、分析与预报工作。要严格实施疾病监测报告制度,严密监视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动态,加强对疾病媒介、疫源动物的监测。要尽可能采用现代科学方法对疫情进行监测、分析,提高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一定要严防霍乱、鼠疫等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尽快予以扑灭。要继续组织公共卫生专家和卫生防疫人员前往灾区,加强灾区救灾防病工作的业务技术力量,指导环境清理和消毒、杀虫、灭鼠等方面工作。

三、突出重点,加强指导,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要组织好医疗救护、防病防疫服务工作,做好长期防病防疫的思想准备和物资准备。要进一步组织卫生系统对灾区的对口支援和其他形式的支援活动。卫生防病防疫工作要以灾区为重点地区,以抗洪军民和灾区群众为重点人群,以灾区易于流行的鼠疫、霍乱、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甲型肝炎、血吸虫病及食物中毒等为重点疾病。要确保灾区饮水卫生和食品卫生,使受灾群众吃上干净饭、喝上洁净水、御寒有衣穿、生病有医看。要搞好粪便处理,防止病从口入和水源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要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四、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理环境。爱国卫生运动是我国卫生工作的特色和优势,对于改变城乡卫生面貌、防止疫病流行发挥了巨大作用。今年将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国爱国卫生工作会议,动员全社会一齐动手大搞爱国卫生运动。今年的爱国卫生工作重点放在灾区和农村。要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灾区群众,消灭蚊蝇鼠害,清除蚊蝇孳生地;全面清理环境,清除污水坑、洼,及时处理污泥、垃圾、人畜粪便、腐烂植物和动物尸体;对帐篷、窝棚、临时垃圾点、厕所等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处理;对受淹的住房、学校和公共场所及时做好消毒和卫生处理等工作,尽可能消除导致疫病发生的隐患。

五、加大卫生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卫生意识。要认真抓好卫生防病宣传工作,普及卫生知识。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要加大对卫生防病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与卫生部门要组织力量就救灾防病工作的宣传作出全面、长远的统筹安排,真正把卫生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新闻出版单位要继续增印通俗易懂的卫生防病防疫知识手册,免费发给灾区群众。教育部门在安排新学期课程内容时,要有针对性地在中小学开设卫生防病防疫常识课。

六、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落实各项卫生防病防疫措施。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今年中央已经几次拨出专项救灾防病经费,有关部门对灾区救灾防病所需药品和消毒、杀虫、灭鼠等药物器械也做到了及时供应。今后灾区这类药品和器械如有不足,可先从地方的国家储备中解决;如仍不够,可以申请从中央国家储备中调剂调拨。为了满足急需,调拨时可以先记帐、后核算,事后要严格进行审计。各地区要继续安排必要的经费支持卫生防病防疫工作。要尽快恢复水毁水淹的医疗及防疫单位的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资金、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使用效率,严厉惩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狠抓卫生防病防疫措施的落实,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团结奋斗,夺取抗洪救灾和卫生防病防疫工作的全面胜利。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199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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